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07-04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科技强农、惠农、富农工作,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天津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方案》(津科农〔2017〕24号)精神和《天津市科技帮扶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的总体安排,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优秀科技特派员共计50人,以帮扶产业领域为单位进行推荐,各产业领域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为参加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帮扶专项已结项项目的科技特派员(首席科技特派员及骨干特派员除外),需通过国家科技特派员认定(提供国家科技特派员编号)。同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全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根据乡镇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帮助制订和完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参与实施,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三)积极推进成熟适用、市场前景广阔、辐射范围广的新产品、技术,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效显著。

  

  (四)在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及开展科技培训等方面业绩突出。

  

  (五)在带动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成效突出。

  

  三、遴选流程

  

  (一)科技帮扶各产业首席专家、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会同帮扶区域区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推荐符合条件的特派员。

  

  (二)获推荐的特派员可按《2018年天津市科技帮扶提升科技重大专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进行优秀科技特派员支持项目的申报。

  

  (三)组织专家对被推荐特派员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将评审通过的特派员及其申报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为“2018年天津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并予以立项支持。

  

  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天津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市科委农村处。

  

  联系人:市科委农村处 杨 焱

  

  电话:58832987

  

  电子邮件:tjkwncc@163.com

  

  附件:

  

  1.天津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名额

  

  2.天津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2018年7月3日

  

  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kxjs.tj.gov.cn/xinwen/tzgg/201807/t20180704_138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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