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科技特派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10-19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科技强农、惠农、富农工作,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天津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方案》(津科农〔2017〕24号)精神,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优秀科技特派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天津市优秀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市科委农村处。获推优秀特派员应在2017年10月25日前登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优秀特派员项目网上申报。

  附:2017年度天津市优秀科技特派员遴选规程

  联系人:市科委农村处 杨 焱

  电话:58832987 18920081587

  电子邮件:tjkwncc@163.com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10-11

  

2017年度天津市优秀科技特派员遴选规程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精准扶贫战略,落实《天津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方案》(津科农〔2017〕24号)精神,鼓励和支持优秀特派员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规程。

  

  一、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优秀科技特派员共计30人,以产业为单位进行推荐,各产业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对象为参加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帮扶专项的第一、二批项目,并通过国家特派员认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特派员(需提供国家特派员编号)。基层农业科技特派员指除首席科技特派员及骨干特派员之外的特派员。同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全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特派员需根据乡镇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帮助制订和完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参与实施,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三)特派员需积极推进成熟适用、市场前景广阔、辐射范围广的新产品、技术,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效显著。

  (四)特派员需在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及开展科技培训等方面业绩突出。

  (五)特派员需在带动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成效突出。

  

  三、遴选办法

  优秀科技特派员由产业首席专家、特派员派出单位、基地会同区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推荐,并由专家开展特派员工作成果论证后产生。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科技特派员称号的特派员可申报“2017年天津市科技帮扶提升科技示范工程”中的优秀科技特派员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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